查看原文
其他

毫无底线!红领巾竟印“万达”广告!校长被党内严重警告,网友:真敢啊!

上观新闻 2018-10-31

红领巾印“万达”广告

真有想法啊!

但,这真的可以吗?

当然是不对的!


近日,山东菏泽丹阳路小学红领巾印制广告一事引发热议。目前,丹阳路小学校长吕咏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回应称正在处理。



有人发现

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

红领巾、小黄帽上印有“菏泽万达广场”

以及“11月16日盛大开业”的字样




这个自以为颇具创意的想法

却让网友们怒了!


红领巾代表红旗的一角,象征无产阶级的革命传统,由于佩戴者为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,所以红领巾也常作为少先队员的代称。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,做广告的人不知道么?


网友们对此很气愤

广告是不是要印在国旗上了?



最新消息


少工委回应红领巾印广告:已关注


据@时间视频,29日上午,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回应称已注意到此次舆情,目前正在处理。


截至11时30分,菏泽万达广场总经理刘保建未回应@时间视频 致电和信息;菏泽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称辖区交警大队未参与此事。





校长被党内严重警告


今天中午,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发布通告称:对此,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,责成丹阳街道党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。经查,丹阳路小学校长吕咏梅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同时,要求各学校深刻汲取教训,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园。



相关规定


对于红领巾的使用,全国少工委早在2005年11月28日印发了《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、队徽和红领巾、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》,规定写明:


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、队徽和红领巾、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、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。各级少工委和少先队组织应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。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和个人,应予以制止,直至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。



事件回顾:



昨天,有群众向《法制日报》记者反映称,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小学生们发放的红领巾上,竟然印有“菏泽万达广场 ”广告,除此之外发放的学生帽上也印有该广告。对此,记者采访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局,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发放的,学校发现后很快全部收回。


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局一位高姓负责人说,25号下午的活动共向丹阳路小学三年级发放了一百余条红领巾,当时并未拆封发现印有商业广告。活动结束不久后学校就放学了,放学后有老师发现了商业广告这个问题,马上就在家长微信群中发布了不要佩戴的提示信息,26号上午便全部收回了。


“由于发现及时,并未出现学生在街面上大规模佩戴的现象。”高姓负责人说。


 记者拨打“菏泽万达广场”的电话,接电话的为销售部门人员,她们称对此事并不知情,说是这个事情应由宣传策划部门负责,但并不知晓联系方式。



本文综合自:法制日报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、时间视频

微信编辑:小小


你或许还想看↓↓↓

在上海公厕竟能遇到这些?!全景天窗、颜值担当、人脸识别...没错说的就是公厕

昨晚,师胜杰也走了 | 这是个文艺界最为“寒冷”的九月



觉得文章不错,那就点个赞吧↓↓↓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